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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帝国兴亡史第62章 替天行道

故事讲到这里不知道各位会不会想到一个人?范仲淹! 此时的韩琦其实也差不多等同于之前的范仲淹不同的是吕夷简的那些在范仲淹口里所谓的“罪行”不如王随等人在私德有亏上这般露骨而这帮老人如果你非要说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一种罪恶倒也真的是在人为地制造“冤案”。

可怕的地方就在这里在那些自诩为君子以及高举道德大旗对他人进行穷追猛打的人眼里只要你被我认定了在道德上有缺陷只要你被我这个自封的君子给咬住了那么不好意思我咬不死你也至少要扯下你一层皮。

而且我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还会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会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壮哉如我! 老实说这样的卫道者如果不去大理寺和御史台简直是苍天无眼更为天理所不容。

我为什么在言辞间对这类象征和代表着人间正义的人和行为充满了不屑和不敬呢?原因其实也简单因为这些所谓的君子是在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但这套做人和做事的标准连他们自己也没做到。

说到这里又会牵扯出礼法的问题到底是“礼”大还是“法”大?如今我们会说法最大而在古代也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概念和说法但那实际上只是个笑话甚至在现代的专制国家里这同样是一个笑话。

从古至今“法”从来都不是最大而是“礼”最大。

何为礼?礼法度也但这个法度与法制是两个概念它是一套被这个社会所认可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君子们的最强武器就是这个“礼”简单说就是只要有人触犯了这套礼仪法度就可人人尽皆伐之即使我不是君子但只要举起礼法的大旗我就可以讨伐你。

这个事看似很荒谬但却具有无比的合理性。

难道只有在德行上完美无缺的人才有资格讨伐流氓和罪犯吗?如果照此理论流氓和罪犯将永远逍遥法外因为这世间根本就没有在道德和礼法层面完美无瑕的人。

事实上这其实正是礼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被人高高举起的那一刻而我们每个人既可以是举旗者也极有可能在下一个瞬间就是被这面大旗所讨伐的对象。

唯有如此世间的一切恶行才有可能在理论上被尽数推上审判台接受法制的鞭笞。

我们可以不为善但却绝不可以为恶为善未必有回报但为恶必受惩治这就是礼法这面大旗存在的终极价值和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有举旗的资格即使我们的手本身就不干净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讨伐别人的“恶”。

诚然这看上去显得有些可笑但恕我直言——这其实是礼法之幸唯有如此这面大旗才会永恒不倒。

倘若礼法这面大旗不再具备威慑性和神圣性那么所谓的文明也将不复存在人类社会必然与动物世界别无二致。

说一千道一万举旗的人有时候或许让我们感觉是在无理取闹甚至是让人感到恶心但不可否认的是当这面大旗被举起的那一刻它就代表着绝对的正确。

举旗手韩琦这边正在暗自蓄力准备一举将中书省的那帮老家伙给踹下台而他想要的这个机会随即找上门来。

有鉴于国家近来灾祸不断(先是山西和开封的地震然后又是陕西多地发生冰雹灾害)赵祯于公元1038年改年号为“宝元”并下诏令百官上疏言政(必须得是密奏除了赵祯谁也无权先行参阅)无论是刑狱不公还是为政有失抑或宰执大臣其行不正抑或皇帝本人行为不端都可以指出来。

在宋朝这其实也是灾祸频发之后一种例惯而每到这个时候就是宰执大臣们如坐针毡的时候。

脸皮薄的人会主动上疏求罢脸皮厚的则把头像鸵鸟一样扎进泥土里等着别人把它的头给拔出来。

宋朝的这帮文官别说你皇帝下诏求进言就算你皇帝不这样他们照样会在这个时候群起上疏其内容也可想而知。

平时这些人饮酒作对烟花柳巷一派人间祥和之景象可一到了给国家和社会或者某个权贵挑错时候他们会瞬间变身为嫉恶如仇且以天下为己任的绝世君子或道德标兵。

可是还没等韩琦运好真气准备发功一大批人就先于他给赵祯上了奏表。

说到上疏言事和言政这里多说几句。

我之前一度以为说官话不说人话是近代以来才形成的官场文化和风气比如当下的大力弘扬什么精神以及高举什么旗帜诸如此类的话在如今的官场和时政新闻里比比皆是但谁能告诉我这里面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然而这实际上乃是延续千年的官场风气古代的奏章里就随处可见。

比如说亲贤者远小人之类的话这话用来指导一个人修行或修德是可以的这是可以挂在墙上的金玉良言但这话用来指导或修正一个人的具体行为就显得很是荒谬根本就是一句空话。

再次请问:什么才叫贤者?什么又叫小人?评判的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又是谁定义的?定义这个标准的人又是什么样的人?再者你所谓的贤人和小人只是你的认知和理解在别人眼里此人未必如是历史上的很多人更是在千百年后都争议不断那么这些人到底是贤者还是小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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